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党建扶贫 > 正文
    购物车
    0

    民勤县建立党政主要领导“三责联审”制度

    信息发布者:大漠飞鹰123
    2017-03-05 20:32:46   转载

    近年来,民勤县建立“三责联审”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行使决策权、人事权和财经权的监督制约,较好地促进了党政领导干部正确科学履职。

    立足岗位实际,有的放矢联审。“三责联审”对象包括县管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对有下列情况的及时进行联审:任期届满或者在任期内提拔、交流、轮岗、免职、辞职、降职、退休等离任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被评价为一般、较差或主要负责人被评价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重大决策责任、选人用人责任和任期经济责任的情况,干部群众反映较大的;其他原因需要进行的。确定联审对象后,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委督查室成立“三责联审”工作组,联动开展工作。

    细化联审内容,把握关键环节。联审内容包括“重大决策责任审核、选人用人责任审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3大类10多项指标。按照确定对象、开展自查、进点联审、综合评价的工作程序严格进行联审,力求评得到位、评得准确。重点把握3个环节:联审前期准备,包括收集意见、制定方案、下发通知、审前公示等;联审中情况收集,包括进点动员、民主测评、查阅资料、个别访谈、现场察看、专项调查等;联审后评价反馈,包括综合汇总、分析研判、列出清单、形成报告、书面反馈、督促整改等。

    强化结果运用,确保联审实效。“三责联审”工作组及时向被联审对象及所任职单位党组织书面反馈综合评价结果,并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被联审对象任职单位收到反馈意见后,对照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并于15个工作日内报工作组,工作组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对联审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由工作组集体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报县委县政府。“三责联审”结果将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比表彰、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综合评价报告及时存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杜绝“为审而审”“一审了之”情况的发生。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